网商实名制疑为收税前奏 中小网商担心优势消失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已经四天,国内网络交易真正进入“实名制”时代。各网络交易平台虽然反应平静,但大批网商,尤其是中小规模的网商却紧盯着实名工商注册后的税收问题,这将关乎到中小卖家能否再利用低价揽客赚取利润。看似平静的实名制下,网上卖家正忐忑地等待着实名制后续政策的出台。

  有关数据显示,2009年国内网络交易规模达到2630亿元,较2008年增长105%;2010年第一季度,国内网络购物交易市场规模突破千亿,同比增长119.4%。网上交易势如破竹,线上交易井喷式增长以及网上交易法规的相对滞后,引起政府监管部门的重视。但是把网商纳入税收范围,网店的经营成本必然增加,失去低价优势的中小网商可能落入“退出”境地。

  《办法》重在规范网上交易 消费者力挺实名制

  网络购物的迅猛发展,使消费者可以足不出户便能享受购物的乐趣。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备,网络购物步入了“大跃进”时代。行业高速发展到一定时期,若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规范,仅依靠行业的自律很难保障其健康快速发展。

  不少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遭遇欺骗等问题。据中国电(600795,股吧)子商务研究中心与中国消费者保护协会监测数据显示,近年来,有关电子商务的投诉已经占到每年“3·15”维权投诉的极高比例,2010年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4413件,其中65%涉及网络投诉,同比增加15.5%。随着消费者投诉比例的逐年上升,各界对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的相关政策出台已迫不及待。

  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网络交易不是面对面交易,因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条件是采取措施,将“虚拟主体”还原为真实的主体。《办法》要求卖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为经营者建立登记档案,要求网络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以此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对于《办法》的出台,无论是B2C企业、网商还是行业协会,都认为这将改善网络交易环境,规范交易行为,推动网络购物发展。消费者遭遇侵权事件后,也不用再担心找不到卖家。

  经常在网上购物的李女士表示,此前她遇到过假冒伪劣产品。如果卖家实名制后,网上购物就更有保证了,那些不讲诚信的卖家会遭到打击。

  不过,有卖家建议,实名制不能仅限于卖家,买卖双方都需要实名制。卖家利用虚假身份行骗后不容易追究责任,但是一些恶意买家也会给卖家带来伤害。一位网上卖家反映,有的恶意买家会故意批量拍下商品不付款,还有一些买家出于某种恶意目的,故意给卖家差评,使卖家的诚信指数受到影响。

税收加大经营成本 小网商担心价格优势消失

  李晶是淘宝网上一家女装店的老板。实名制正式实施以来,她一直关注主流网站和论坛里同行的交流,她想知道,实名制后她要缴多少税,打理了几年的小店会不会因此关掉?

  靠在动物园淘货拿到自己网店卖,李晶成为最早一批的淘宝卖家。经过几年的打理,李晶的小店培养了一批忠实顾客。就在李晶准备扩大规模、租赁较大面积的库房时,网店实名制和工商登记注册的办法开始酝酿出台。

  对于《办法》未来的影响,李晶最担心的是,将来按什么标准收税:如果像动物园批发市场的批发商一样,每月缴纳三四百元定额税,这种纳税制度对网店的影响不大,但如果按照小规模企业4%-5%的税率缴纳税款,网店的商品销售价格也会相应提高,此前的价格优势将会减弱。这对李晶的小店打击将是致命的。

  李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她的网店日交易额为五六万元,每月的交易额近200万元,每月库房租金、快递费等方面的费用维持在30万元左右。假设对网店进行征税,如果按照4%-5%的税率纳税,每月的税金就要8万元左右;如果按一般纳税人17%的税率缴税,基本无利可赚,这将给她的网店造成致命的打击。同时,她还要聘请会计负责报税事项,利润空间和商品价格优势会进一步被压缩。虽然传统渠道中的专卖店也有门店租金、税金、人员成本,但是其在每件商品的加价率为6-10倍,因此,实体专卖店的利润空间不会因各项成本增加受到太大影响。

  “如果税率太高,网上商品低成本、低价优势会被削弱,一些刚刚起步的小网商会因此退出电子商务行业。”李晶表示。

  另一位淘宝卖家直言,一旦网上卖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后,就会变成个体商户,每年要定期到工商部门做年检,实名制将为收税铺路。按照规定,小规模的企业要缴纳3%的税额,网上卖家就会被纳入到国家的税收体系中。不过多数卖家认为,纳税是任何一个企业应该做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征税。

  《办法》尽显公平 大网商认为会减少低价对手

  工商注册登记被业内看做是国家要把网商纳入正规税收体系的前奏。这个消息对中小网商来讲可能是个噩耗,但对大网商而言,也许是个好消息。

  新七天电器直销网CEO左英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对电子商务领域建立商业信誉是有利的,从长远趋势看,C2C卖家的价格优势失去后,在进货渠道又没有规模化优势,C2C模式会走向淘汰、衰落,而B2C企业会因此受益。

  一位B2C企业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其企业工商注册后按照小规模企业税率标准缴税,平均每年的税额在200万元到300万元间。对比淘宝个人卖家与自己网站上商品的价格,淘宝卖家会有2.5个百分点的优势。淘宝卖家没有B2C企业的进货优势,由于无需按相关规定纳税,在出售产品时也不会主动出具发票,这样会给个人卖家让出3%左右的利润空间来。也就是说,个人卖家靠吃税点可以和B2C企业拼价格。

  京东商城副总裁徐雷表示,B2C企业的低价相对于传统商家而言具有优势,但是与个人卖家比,由于个人卖家不承担税费,B2C企业的商品价格不具有太大优势。不过,业内人士分析,一旦个人卖家也被纳入到税收监管体系,个人卖家相比B2C企业的价格优势就会丧失,其靠低价吸引的顾客群体也会因忠诚度低而转到其他网店或商城。

  对于网店工商注册后的纳税问题,徐雷认为,网上交易成熟后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对所有商家而言应该是公平的。电子商务企业不能凭借税率低,与传统零售企业打价格战,而应该通过高效率、低成本运营实现低价优势,这样对线下企业才公平,才是良性的游戏规则。否则,靠偷税漏税实现低价,是不公平的游戏规则,也会造成电子商务行业的畸形。

 网店转让租赁现象普遍 实名制后征税仍有难度

  按照《办法》相关规定,网商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以建立诚信网络经营体系。这也引发了众多网店卖家关于“征税”的疑虑,网店以“价廉物美”吸引消费者,而实名制或将为“收税”铺路,今后开网店要参照实体店的相关税制,向工商、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

  不过,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方盈芝认为,从网络交易平台运营商的现行情况看,网店实名制即使征税也很难展开。

  尽管一些网络交易平台推行实名制,但卖家的个人信息依然不对称。如淘宝网自开办以来就实行网店实名制,卖家登记发生售卖行为后无法再更改注销信息;另外贩卖身份证以开网店、转让、租赁等问题普遍存在,也就是说,网店真正的经营者与通过实名认证的人有可能不是同一人,网络交易市场还需要整顿。因此,短期之内,税务部门即使要对网店征税,难度也不小。

  另一方面,从网络商品经营者现行情况看(这里主要指个人网店),《办法》所提及的“具备登记注册条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未明示具体应具备哪些登记注册条件,这需要考虑到网店的经营规模、营业额等方面的限定,因有部分网店出售的只是个人闲置物品,不以赢利为目的。即使未来对网店进行征税,也需及时明确征税起点及减免征税等具体政策。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征税势在必行,但是征税标准也需要适度。比如什么规模的网商才需要征税,征税标准成为关键问题,因为如果征税面过大,可能会使一部分小网商退出电子商务行业,这并不利于网上交易的开展。毕竟,工商总局、商务部出台相关网络交易管理规定,最终目的是希望推动网上交易的发展。

  工商注册门槛较高 或阻拦卖家加入“正规军”

  就在工商总局出台的《办法》正式出台前一日,商务部在6月29日发布了《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引导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健康发展,网络商品经营(服务)的企业要实施工商登记制度,利用网络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也要实行实名注册,“具备条件时对网络销售个人逐步实施工商登记制度”。

  对于国家轮番出台各项管理措施,多数卖家表示欢迎。淘宝等大型网络交易平台目前也普遍实行实名制,而工商登记注册却存在着门槛。

  小卖家冯先生利用工作之余在淘宝上开了一个小店,卖笔记本电脑以及配件,每月能有几千元的收入。冯先生此前为了进货方便,也曾想注册一家小公司,但是按照工商部门的规定,除了注册资金外,还需要有办公地址。冯先生本想将自家的住房申请为公司的办公地址,但是对于民宅商用,需要居委会签字同意,但居委会要求申请民宅商用的住户得到该住户所在单元住户的全部同意,才会签字。冯先生介绍,他原本以为没有太大难度,但谁知其所在单元一些房主并不在此居住,结果折腾了两个星期仅有半数左右的邻居签了字。最终,冯先生不得不放弃注册公司的想法。

  此次国家再次将工商注册提到日程上,像冯先生一样没有实体办公地点的卖家,在工商注册登记中可能遭遇尴尬。业内人士表示,工商注册申领营业执照对固定办公地点的要求,会给一些网商设立门槛。目前各地具体的管理细则还没有出台,希望各地工商部门在制定管理措施时能够考虑到网上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出针对性强、更加务实的管理措施。

  其实,早在2008年北京工商就曾下文对网上开店进行实名制约束。北京市工商局明确规定,从当年8月1日起,“赢利性”网店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该网店新规一出,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这个规定被推延下来。

  互联网评论人士刘兴亮表示,《办法》将开网店的卖家分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两类,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也就是个人,应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政府部门这次对网商没有搞一刀切,是一大进步。

  同时,针对到工商申领营业执照,刘兴亮建议工商部门设立一个专门针对网店的营业执照。网上卖家交易额在一定规模之内的,一切从简,不用跑路,在线申请登记即可。刘兴亮强调,一切管理办法要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要在有效保障交易的前提下,尽量不给中小卖家带来更多的负担和成本。

  浙江出首个实施细节 京沪拟出台相关细则

  针对网店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浙江省工商局网络经营监管部门率先明确了办法的实施细节,同时出台“开通网民维权通道”、“对涉网市场主体户口自动建档”等八项举措,推进网络交易的发展。

  浙江工商采取的八项举措中,网上维权将结合营业执照亮照平台,以期达到更好效果。据悉,浙江工商建立了包含全省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身份认证的动态数据库,实现营业执照网上标示,同时,在每个企业“网上亮照”的标示旁边直接开设维权通道的链接。

  经检查,淘宝网通过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和银行系统双认证方式,所有的卖家都已经过实名认证,并已将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网店的页面上,对淘宝商城企业会员营业执照的网上亮照系统正在建设中。

  有消息称,北京、上海等地也在加紧起草制定相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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